上海音樂學院2021年藝術類錄取規則
2021-05-30 14:46:05 14249次閱讀 錄取規則
上海音樂學院2021年藝術類錄取規則
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規則:
1.省級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原則上投檔比例為10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為100%。
2.進檔考生按所填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如高考總分相同,不分文理科(含綜合改革)的?。ㄊ校┰阡浫r按當地省級招辦制定的同分排序規則處理(上??忌赐忠巹t處理后仍同分者,參考我院《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中的相關內容擇優錄?。?,分文、理科的?。ㄊ校?,在錄取時文科以語文、外語、數學科目成績高低的順序錄??;理科以數學、外語、語文科目成績高低的順序錄取。
4.藝術類專業不分省計劃不認可政策性加分,專業錄取時不計入總分。
5.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二、非藝術類專業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省級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0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梢詫⑹S嗟恼猩媱澱{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三、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四、藝術類專業均須本院??紝I合格。